鑒于目前全國人民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攻堅戰已進入關鍵時刻,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以及根據《廣東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限制群眾性活動的通知》(粵衛明電〔2020〕7 號)、 《廣東省商務廳關于暫停大型經貿活動的緊急通知》及《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告》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間暫停一切大型經貿活動及大型群眾聚集促銷活動。
鑒于目前全國人民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攻堅戰已進入關鍵時刻,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以及根據《廣東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限制群眾性活動的通知》(粵衛明電〔2020〕7 號)、 《廣東省商務廳關于暫停大型經貿活動的緊急通知》及《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告》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間暫停一切大型經貿活動及大型群眾聚集促銷活動。